近日,浙江省智慧城市促进会归口并发布《绿色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》团体标准。
该团体标准,由国家信息中心牵头编制,杭州数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、安吉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、嘉善县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、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中心、安吉两山转化数字研究院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、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等参与起草。
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智慧城市、绿色发展、“双碳”等战略要求,基于理论与实践结合、通用与开放结合、前瞻与实用结合的原则,借鉴现有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经验,以及生态文明、绿色发展等领域指标建设和评价实践,研制形成了绿色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。
本标准规定了绿色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、指标说明、指标权重、测算方法和指标应用。本标准适用于地级及以上城市,县及县级市可参照执行
绿色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数字设施、绿色应用、智慧治理和特色发展四类指标。设置数字设施、绿色生产、绿色生活、绿色生态、智慧治理、特色发展6 个一级指标和18个二级指标。其中, “特色发展”指标宜结合被评价地方的绿色智慧城市特色提出与认定。
3、指标说明
特色发展:特色发展指标用于评价城市因地制宜开展绿色智慧城市建设的亮点。
以下为标准全文
来源:中国标准化研究院/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